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制定规定:
一、单位会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
(三)遵守职业道德,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四)凡承认本章程,依法可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及相关服务业务的单位及其团体组织,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秘书处等)发给会员证;
(四)及时予以公告。
三、地址及电话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401单元秘书处,020-83338979。
附件:1.入会申请表
2.概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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