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同意,现批准《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 15-65-2021,其中第3.1.1条、6.2.2条、6.2.3条、6.2.6条、7.2.3条、8.2.3条、12.2.3条、14.2.2条、15.2.2条、16.2.2条、16.2.3条、19.2.2条、19.2.6条、24.0.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原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 15-65-200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gd.gov.cn)公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3日
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信息公开预览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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